总第期年第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7号)要求,按照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加速推进汝州山水宜居绿城建设营造安全环境。二、主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同时在电视台持续播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分级分批组织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干部、村级安全协管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电视台、《今日汝州》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结合事故警示案例,在党委政府、部门、企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阐释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重点管理、联合惩戒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社会动员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教体局〈教育〉、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负责,不再列出)(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到年年底,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有效运行。到年年底,建成与省市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汝州车站、邮政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平顶山市实施意见,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落实“五有”标准为抓手,以生产企业为示范,逐步在全市化工企业推广,进一步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年年底前,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年年底前,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强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重大危险源企业与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全部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我市安全监管平台。完成我市产业集聚区(化工专区)、危化重点企业及周边地区三维倾斜摄影,完善预警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安全整治工作,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国资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煤矿安全整治。加强瓦斯防治,精准治理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和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技术装备,探索应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智能探测、重大灾害智能监控预警等技术装备,提高灾害治理效率,提升灾害治理能力。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到年全市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90%以上。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年年底前,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实现突破。全面消除单班入井人数超人矿井。提高执法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全部实现远程监管。(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地矿局依法提高部分矿种地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动非煤矿山加快装备升级改造;依法提高新建萤石、铅锌矿、金矿、硫铁矿、硅石矿等矿种地下矿山生产系统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强化准入管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至年年底非煤矿山数量降低20%。研究制定全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年年底非煤矿山数量降低20%。加强对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抽查,指导企业建设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五有”标准,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融入双重预防体系,推动双重预防体系高质量运行。加强对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抽查,及时撤销不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年年底前尾矿库、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成率%。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执法,依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检查持证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基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实施暂扣吊销证照、责令停工停产整改、提请政府关闭取缔等措施。严密管控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建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定期会商机制,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超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批准范围的非法盗采行为,防范非法开采酿成安全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地矿、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执法责任主体”原则,制定精准执法清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地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等综合治理,实施化工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计划,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和乡村火灾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建立联合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缺口,推动提质升级。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年完成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年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民族宗教局、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62号)有关要求,强力整治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年年底前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任务。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加强监管。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汝州车站、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城乡建设安全整治。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和抵御灾害能力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燃气工程技术标准落实,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老旧住宅电梯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选址安全性排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教育〉、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产业集聚区(化工专区)安全整治。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加快推进化工专区智慧化进程,年年底前,化工专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按照省应急厅化工园区评分定级的要求,制定化工专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措施,规范化工专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力争在省应急厅复核确认前完成评分定级工作,进入认定名单。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化工专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将化工专区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解决以租代管、以包代管、租而不管、包而不管等现象和“厂中厂”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现象,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环境保护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汝州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校园安全、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电力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别由市教体局〈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根据上级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实施。三、工作安排从年5月至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年5月至6月)。制定印发汝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2个专题、8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二)排查整治(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总结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1月底前,各单位要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年年底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市安委会审议后,报送平顶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三)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财政支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应急管理局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年年底前,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六)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纪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追责问责。编辑:樊向华
审核:陈健樊向华
汝州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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