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招聘分40亩地,提供住房,转正后补

我预高中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本表以年时间节点为主,非18年时间节点)

团场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二团位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缘,地处喀什地区岳普湖、伽师、巴楚、麦盖提、莎车等五县结合部,毗邻岳普湖县三乡两场,是岳普湖县县域内的唯一一个兵团团场。

团场交通便利,省道距团部7.5公里;麦喀高速穿团而过,高速出口距团部1.5公里;团部距喀什市公里,距岳普湖县城35公里,处于喀什市1小时经济圈内。团场户籍总人口户人,其中汉族户人,少数民族户人;常住人口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占户籍人口的14.5%。基层党支部12个,党员人。现有农业连队6个。

全团土地面积25.78万亩,灌溉面积9.9万亩,其中:耕地8万亩,园地0.9万亩,林地1万亩,主要以种植棉花为主,农业机械化率85%以上。牲畜存栏头(只);蛋鸡存栏9万羽,有规模猪场1个,规模蛋鸡场1个。有规划面积亩的光伏园区一座,已初具规模效益。

为发展团场产业,壮大人口资源,现招收新职工(劳动力)户。

招工时间

年1月17日至年12月31日

招录条件

1.非新疆籍人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兵团,服从团场工作分配;自觉履行屯垦戍边义务,必须遵守“兵团职工守则”,履行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制度,自觉缴纳社会保险;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劳动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4.自愿到四十二团落户,年龄在18-35周岁(男性可放宽到40岁,一户至少有一人要符合18-3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大学生和退伍军人优先招录。

优惠政策

1.按户招收。一次性落户3-4人家庭(2人家庭都符合18-35岁),招录1名职工;一次性落户5人及以上家庭,招录2名职工;每名职工划分不低于40亩土地。符合条件落户后按照《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职工招录手续,享受一线职工各项政策,履行一线职工各项义务。

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2.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程序招录至幼儿园教师、保育员、辅警等岗位。

3.租赁住房的,由所在单位提供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功能完善住房,前四年免租金。期满后续租的,租赁费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

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4.若自行购买住房的,可将本人租赁住房时缴纳的租赁费转为购房款,同时享受本单位人员同等购房的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5.新招录人员在团场一线就业转录为新职工的,每人可享受生活费补贴2.4万元,按24个月发放,每月补贴元。

6.新招录人员承包土地并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全额补贴。

7.新招录人员在团场范围内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所租赁经营场所产权属团场自有商铺的,原则上50平方米以内免除3年租赁费(水、电、暖、气、物业费用自理),超出部分按标准收取租赁费用,已缴纳的租赁费转为押金或订金。新招录的在校及未就业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团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元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援助金或自主创业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8.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其他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期限均为3年。

9.新招录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服从连队管理、履行民兵义务和生态卫士职责,可享受兵团连队职工社保减负补贴政策(企业缴费部分全额补贴),并享受与老职工同等待遇。

10.新招录职工社保缴费年限15年以上(含1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享受国家法定职工退休待遇。

11.随迁家属在团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按国家规定每月发放居民基础性养老金。

12.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生病住院可按兵团医保政策及比例享受医疗报销。落户本团人员每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健康体检

设施农业和林果业补助政策

1.设施农业:年—年新建农业设施大棚(日光温室、钢架塑料大棚)的职工。按照“建一补一、先建后补”的原则,对每座标准日光温室,一次性补助4万元;对每座标准钢架塑料大棚,一次性补助1万元。

2.林果业:年—年新定植苹果、香梨、葡萄,石榴、樱桃、杏李、西梅及其它鲜食水果树种,以整条田为单位(不低于亩),每亩一次性补助元。

教育补贴

1.新招录人员子女与老职工子女同等享受十五年(幼儿园——高中阶段)“两免一补”教育政策。

2.小学在校学生可享受元/生/学年、初中在校学生可享受元/生/学年生活费(直接打入学生饭卡);高中、中专在校学生可享受元/生/学年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3.在本团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可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并可报考南疆单列计划。

4.考入师市职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一律免收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5.对于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师市工作满三年,从第四年开始,分四年报销其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费(每年报销额度不超过元)。

培训补贴

团场对新招录人员开展免费培训。职工每人每年还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配偶及随迁人员有培训需求的,可按规定免费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交通补贴

新招录人员在团场承包土地、从事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稳定6个月以上后,由团场按火车硬座标准报销从老家至团场的交通费用。

其他

1.社会救助。符合政策人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待遇。

2.退休保障。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

本《招工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政策与本《招工简章》不一致的,以此《招工简章》为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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