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出手央行连发三文件进一步强化中小

今日(6月1日),央行连发三文件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意见》指出,要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

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

《意见》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和《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意在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强调,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同时,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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