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五、贪合忠克的含义;
贪合忘生与贪合忘克的实质是一样的。比如子与丑合,若子被丑合住或正化则子不克巳、不冲午;
如果子水力量太大,丑土合不住,子水同样克巳冲午。所以这不是忘不忘克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克的问题。
我们不能一味地认为,干或支相合后就失去生克的功能了,比如辰酉合,不能说辰贪合酉而不克水,酉贪合辰而不克木;
如果合而不化,双方都不能被合住,则辰仍克水,酉仍克木;如果辰与旺水相遇而合水局,就破坏了辰酉之合,这时的辰就与水同党了。
合化后,仍然按所化出之行论生克。比如:原局有巳,月令为酉,年柱有卯,这种合,反而是巳被酉牵制,巳火成了酉的助力,变成了贪合忠克之象。
同理,原局有巳,大运见酉,酉则成了巳的依附对象,不会出现酉贪合忘克卯寅之象,反而是忠克之象。
总之,对贪合忘克,贪合忘生的理解,需要结合命局、岁运整体组特点,“难”就难在可能变为“能”,也可能变为“不”。
关键是要把握住相合双方生克的分量和阴阳的合力,不要被”贪”什么,“忘”什么的字眼所迷惑。
六、贪合忘生,贪合忘克的吉凶效应;
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贪合忘克、忘生、忘冲;皆因日主,或者天元、地支、人元,明暗重重相合;
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见财来耗散日元之气,官又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亦以贪合忘克。
所以,凡命中有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杀,须看在命局中喜忌如何,不可执一而论。
《奥旨赋》云:“阳日食神暗合官星,阴日食神窃侵印授。因此,如果四柱无官印,则喜食神;有官印,则忌食神。
所谓:贪合忘煞忘官,是指四柱中有能合去我之官星、七杀之谓也。如日主谓癸水,天干透出己土为七杀。
比如:四柱八字中再透甲木,甲己合,合去己土,不能为日主之杀,此谓贪合忘冲杀。
再如:庚申、甲申、甲子、乙亥,年上庚金伤甲,得亥上乙木合庚去杀,但年支、月令又有申藏庚金,二中杀重,不能尽合,为格局不清,所以只能够为吏命。
又如:日主壬水生人,四柱天干透己土为日元官星,再见甲透,甲又与己合,合去己字,己土不能为日主之官星,此谓贪合忘生官。
如:辛丑、丙申、甲戌、己已,甲日见辛金透出,正是官星,但因丙火合去辛金,所以发贵不清,皆不能为佳造。
以合官合杀为例,论其得失,其实凡见相合,皆有所得,或有所失,凡日主需要者,不光是官杀,印授、食神、财星;
凡能为日主所用者,被闲神合去者,皆不能为吉;而为日主所忌者,有闲神合去,皆以吉论”。
故此,古人云:“贪合不但忘官杀,忘印忘食亦可怜。格中帷有忘杀贵,官杀俱去不成权。”
比如,乾造,戊申、甲子、甲辰、己巳。这个八字,月日两个甲木去合时干一个已土,表示什么象呢?
如果离开了地支之间的作用关系,无法解释的。也就很容易把这个象看错。这个八字,年、月、日组成申子辰的三合局。
由于月干的甲木出面,似乎控局,因为年月日一党。但这个甲木,坐基是不稳的,有水大木漂之象;而且,甲情在己,也想得到这个己财。
但月干甲木,要想得到这个己土,难度很小;因为,日干甲墓近水楼台;而且月干要依附日干,为何呢?
因为,这个甲木,自己没有本气根,要在甲辰,日柱获得;但自己搞错了方向,去求己土,做了无用之功,就不去克年上的戊土了。
最要命的是,日干甲与己近合,有得辰中乙木助力,就是要得到己土,获取的对象是时柱这个己巳。
己的坐支为火,而年月日的坐支是水局,地支之间是水火两局。不要小看这个己巳在时柱这么低位置上,它与年柱形成一阴一阳的搭配。
更为关键是年干透戊,在时柱坐禄,巳与申合,一并将戊土收归囊中。也不要小看了年月日这个水局;连年柱这么大的东西有财有官,全成了水局的旁神。
更为关键的是日支辰,似乎失去了水库的功能,但见巳,局中透戊,这个墓库的功能就出现了,同心协力去获得戊己。
所以,时柱己巳这个大林木,是完全被掌控的,这种掌控是居高临下;命主财富等级过百亿。
实际上体现的,就是命主得到兄弟朋友,皆追随自己,成为自己的助力,而自己掌控全局,获得利益;朋友、伙伴只能分的少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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