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字体阳西资讯前线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招生工作,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工作在县教育局统筹协调下,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统一工作步骤、程序和招生方式要求,规范实施。
(四)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学区划分
(一)实行学区制招生。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划分10个学区,
每个乡镇为一个学区、蒲牌为一个学区,县城为一个学区,其中县城学区又分为城东、城西、城中和城北四个片区。乡镇学区面向本乡镇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各学校制定。织篢镇中心小学和织篢镇苏村小学列入县城学校招生。
(二)今年列入县城学区公办小学招生的学校一共有9所,分别为城东片区方正小学、阳西一小、苏村小学;城中片区实验小学、兴华学校;城西片区丹江小学、织篢镇中心小学;城北片区阳西二小、阳西四小。
(三)今年列入县城学区公办初中招生的学校一共有4所,分别是阳西二中、奋兴中学、方正中学、兴华学校。
(四)今年列入县城学区民办学校招生的共有3所,分别是阳西县文徽学校、阳西县德恒实验学校和阳西县贝斯特外国语学校。
三、招生计划数
(一)小学招生计划
招生地段(学区)
序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计划数
备注
城东片区
1
方正小学
6
2
阳西一小
10
3
苏村小学
6
城西片区
1
丹江小学
8
2
织篢中心小学
8
城北片区
1
阳西二小
6
2
阳西四小
6
城中片区
1
实验小学
8
2
兴华学校
5
民办学校
1
文徽学校
4
2
德恒学校
6
3
贝斯特学校
7
合计
80
(二)初中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计划数
备注
1
阳西二中
12
2
奋兴中学
12
3
方正中学
20
4
兴华学校
5
5
文徽学校
6
6
德恒学校
6
7
贝斯特学校
6
合计
67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在县城居住,年龄满六周岁(即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在县城居住的应届六年级毕业生。
五、报名条件
报读县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适龄儿童或少年,必须是在县城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省、市、县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三)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并且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县城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
如在县城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的,报名时须提交下述有效材料之一。
1.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如果该房产因各种原因未能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则需提交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合法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近一个月的水费、电费发票。
2.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的营业执照(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一个月水、电缴费发票等)(截止年8月31日前累计满一年)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税费票据(发票等)。
3.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近一年对账单和所在单位地址证明材料。
4.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域的居住证。
如属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司法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六、招生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
1.县实验小学:在人民大道以西,工业大道以南,湖景路以东,宋康西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县城十三区、十四区、十五区、十六区、十七区、二十区、二十一区、二十二区、泰景、金湖湾、西湖水岸、雍和花园、城中城等小区。
2.县方正小学:在工业大道(园林天下小区)以南、国道以东,广场路至情侣路以北,东湖广场路至东湖御苑小区门前路以北范围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县城九区、十区、十一区、二十五区、园林天下、幸福家园、明珠新城、凯德堡、东湖御苑等小区。
3.县第一小学:在东湖御苑门前大道至环东路以东,宋康东路以东至织篢镇旧城区镇安路和国道以南片区属县城区域内居住的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岑村村委会、福达明苑、银湖绿洲、织篢旧城区(旧上洋路以东区域)、温泉城、明星花园三期、四期等小区。
4.县第二小学:在御景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中山大道以东,汇景大道以西范围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粤丰广场、花园里、中央豪园、中阳花园、联城新世纪、壹方豪庭等小区。
5.县丹江小学:在逸景路以南,御景路以东湖景路以西,宋康西路至源河地产路以北属县城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御景湾小区、富和华庭、山水华庭富、十九区(凤凰城小区)和金满居等小区。
6.县第四小学:在工业大道以北,御景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中山大道以西及迎宾大道以北属县城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凯旋豪庭、敏捷公司云锦华府、金逸雅苑、天宇城邦、厨邦豪庭、锦绣家园等小区。原石桥铺居民自留地和自建房属石桥铺教学点招生。
7.织篢镇中心小学:在织篢旧街镇安路以西和织篢河北岸以及太平村委会属县城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县城十二区、十八区、源河鸿景、南湖新城等小区。
8.苏村小学:在宋康东路以北,环东路以西,情侣路以南,教育路以东范围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含苏村村委会、七区、八区、二十三区、二十四区等区域。
9.兴华学校:在县城一区、二区、三区、五区、六区范围内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
(二)初中七年级
1.县第二中学:在工业大道至人民大道以北,人民大道至丹霄路以西,丹霄路至迎宾路支线以北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包含县城御景湾小区、工业园区、天宇城邦小区、十七区、凯旋豪庭小区、敏捷公司云锦华府、黎昌?村委会、石桥铺村委会和联安村委会。
2.县奋兴中学:在情侣路至广湛公路以南,广湛公路至宋康西以东,宋康西路以南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包含七区、八区、十二区、十八区、二十三区、二十四区、源河地产、旧街区域,太平村委会、仓新村委会、东村村委会、山塘村委会、谷围村委会、石埗村委会、岑村村委会、联甡村委会、大泉村委会。
3.县方正中学:在工业大道至人民大道(40米大街)以南,丹霄路至迎宾路支线(丹江路60米街)以南,西湖区域,宋康西路至广湛公路以北,广场路至情侣路以北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包含九区、十区、十一区、十四区、十五区、十六区、十九区、二十区、二十一区、二十二区、二十五区,长岐村委会、金钩村委会、平南村委会、苏村村委会、牛岭村委会。
4.兴华学校:在县城一区、二区、三区、五区、六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以阳西县辖区为主,不设区域,可跨学区招生。
▲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
七、报名办法
(一)一年级
第一阶段(年8月3日,共1天)。报名对象为有县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儿童(简称户籍生)。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政策性照顾相关文件。符合条件者须于规定报名时间持户口簿到户口对应学校报名,未按时报名按放弃学位处理。
第二阶段(年8月4-5日,共2天)。报名对象为有城区房产证无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简称不动产证)。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按揭的,则可提供按揭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不动产证明。符合条件者须于规定时间持有关证件到房产对应学校报名,未按时报名按放弃学位处理。
第三阶段(年8月6日共1天)。招生对象为: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简称居住证生)。报名时,有购房合同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近一个月的水费、电费发票;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必须在年8月31日前满一年)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税费票据;有居住证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报名时限者,视为放弃学位处理。
(二)七年级
第一阶段(年8月10日共1天)),报名对象为县城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简称户籍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到户口对应学校报名,否则视作放弃学位。
第二阶段(年8月11-12日,共2天),报名对象为五县城户口有县城房产证的六年级毕业生(简称不动产证生)。报名时需提交个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按揭的,则可提供按揭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不动产证明。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房产对应学校报名。否则视作放弃学位。
第三阶段(年8月13日共1天),招生对象为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居住证学生(简称居住证生)。报名时需提供资料:1、购房合同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2、工商营业执照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必须在年8月31日前满一年)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税费票据。3、居住证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和居住证原件。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学生,视为放弃学位。
(三)外地毕业学生回本地就学:统一持学籍信息表和相关资料到教育局基教股报名,时间是7月20-31日。
(四)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
八、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录取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按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顺序开展录取。首先录取第一阶段报名学生,如学校还有学位则录取第二阶段报名学生,第二阶段录取后还有学位则再录取第三阶段学生。如果报名的户籍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在户籍生中进行电脑派位决定录取名单。未能派到学位的户籍生、不动产证生和居住证生统一由教育局根据片区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如果招完户籍生还有剩余学位,则录取第二阶段报名的不动产证生。如果不动产证生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将剩余学位在不动产证生中进行电脑派位决定录取名单,未能派到学位的不动产证生和居住证生统一由教育局根据片区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如果录完不动产证后还有剩余学位,则录取居住证生。如果居住证生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将剩余学位在居住生中进行电脑派位。未能派到学位的居住证生由教育局根据片区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如果县城学校学位已满,没法安排的学生统一安排到石桥铺教学点、长岐教学点、大环教学点等县城周边教学点就读。
(二)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实行电脑派位,按计划录取。未录取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回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九、相关规定
(一)家长必须按照本方案“五、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中的规定来申请学位。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二)入学报名资料信息由教育部门协同公安、工商、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核查。对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资料的入学申请,一律定为无效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情况严重者,将予以登记,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四)安排入读后,学校继续对一年级新生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核查,对年龄未满六周岁,或已读过小学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五)已被录取的儿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且未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六)学生家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