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衞北鄘南的博客中看到一副图片,这是道光年间秀才庄村民卢三才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卖给本村村民卢百顺的契约。当时卖了十二千五百文,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元左右。从照片上看此契约为纸质,已破损严重,但字迹仍清晰可见。历经年保存至今实在不容易,也为研究当时的历史提供了一份佐证。小编一时感叹,保存这么长时间的合同体现了当时大块人的契约精神,可现在还管用吗?亲,你怎么看呢?
道光年间契约原文
立卖契人卢三才因无钱使用今将自己西园地一段计地一亩三分三厘三毫折行粮玖分叁厘叁毛央中说合情愿出卖于卢百顺名下为业言明时值大钱十二千五百文即日钱地两交互不短少此系两厢情愿各无异说恐口无凭立卖契为证
立契人卢三才中人曹国柱(有印:陈堂正)
道光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弓”是丈量田亩的器具,用木头制成,形状略像弓,两端距离是五尺,三百六十弓为一里,也叫步弓。
信息来源:衞北鄘南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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