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扶范围
所有已建档立卡且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专、大专及本科学段就读的贫困学生。
二、帮扶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
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幼儿每生每年发放元的教育补助费,分春秋两个学期实施,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的幼儿不得重复享受。
(二)义务教育资助
对在小学、初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费、交通费补助(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实施,凡享受“一补”资金的学生不得重复享受。
(三)高中资助
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元的生活费补助,分春秋两个学期实施,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进行差额补助。
(四)中职资助
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元的生活费补助,分春秋两个学期实施,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进行差额补助。
(五)高校资助
对年考入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大一新生一次性发放元救助金;对春季学期就读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生,除大四面临毕业后就业不再资助外,从大一到大三分三个档次,分别一次性发放救助资金元、元、元。
三、帮扶流程
教育帮扶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两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均通过学生信息采集、核实、资金审批、资金下拨、资金发放五个阶段分步实施。
年春季学期的学生信息采集与核实工作已进行完毕,计划所需资金.4万元已审批拨付到位,待6月份“再回头、再核实”活动结束,完成资金发放;秋季学期9月底前完成学生信息采集,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核实,11月15日完成资金审批,11月30日完成资金下拨,12月中旬完成资金发放。
四、操作办法
春季学期帮扶资金通过市财政拨付至镇级财政专户后,以镇教研中心为主,镇扶贫办协同通过银行卡等形式支付给建档立卡贫困生(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支付给监护人,高中阶段和高校学生支付给本人)。
6月份由镇扶贫办负责将贫困学生在校证明材料(包括入学时间、年级、班级等材料或学生证影印件,另需提供收款行账号)提交给所在镇教研中心,做到帮扶精准到位。
秋季学期帮扶资金办理9月底前由镇扶贫办负责将贫困学生在校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镇教研中心,教体局审核无误、资金审批拨付到位后,于12月中旬完成资金发放。
因学生就学信息变动而造成帮扶资金增减的情况,先由镇教研中心负责据实发放,待年底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五、联系方式
米河镇:马红军()
新中镇:苟松茂()
小关镇:王英杰()
大峪沟:周秀娟()
站街镇:李辉永()
河洛镇:张洪锋()
康店镇:郭继娜()
城区:李世军()
北山口:周向瑞()
回郭镇:郑雪娜()
鲁庄镇:李向军()
西村镇:常利辉()
芝田镇:孙月霞()
夹津口:王保欣()
涉村镇:王占西()
教体局:李应红()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