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佛山一男子喝酒取暖引山火险酿大祸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九八谁都会有郁闷、不开心的时候这都能理解但千万别学下面这位“大哥”“借酒浇愁”日前,佛山一男子本想在山上吹吹风,喝点小酒减减压,岂料山上风大气温较低,为了取暖,点燃了附近的枯草和树枝,还将白酒倒进火中,火势随即失控!

1月19日凌晨,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报,南海里水一小山岗上出现火情。经过一番扑救,现场火势很快便得到控制并被最终熄灭。

关于起火原因

据悉,民警在调查起火原因时,发现当天有一名男子曾上山后又匆匆离去,行迹可疑。经过一天的排查,民警于1月20日下午15时许在里水镇一出租屋抓获嫌疑男子宁某。

据宁某交待,因生活过得不顺心,自己于1月18日晚携带一瓶白酒,来到小山岗上喝酒减压。期间由于风大气温低,为了取暖,他点燃了附近的枯草和树枝,并把酒倒进火中,火势随即失控。眼见火越烧越旺,宁某只得匆匆离开了现场。所幸附近住户及时发现这一火情并报警,处警民警和消防队员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不然火势一旦失控蔓延整个山头,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宁某因放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关于防火罪

根据《刑法》第条、第条第1款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教训!深思!反省!

醉酒误事!

此外,消防安全意识也太单薄了!

虽知道,初始山火被及时扑灭

一旦火势失控,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统计近10年(年至年)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

下面这些内容

您有必要知道!

消防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这里是佛山消防,明天见!

文来源:广东消防、佛山消防、里水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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