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今天跟大家谈谈利息那些事儿。//“三分息”是不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中,“三分息”的意思是月息3%,即每借1块钱每月需支付3分钱的利息,转化为年利率即3%x12=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
因此,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属于高利贷。那法律支持多高的利息?
法律支持的最高年利率是24%,即“二分息”。
对于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利息:借款人给了,就不能要回;没给,出借人也不能再要。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是否可以主张利息?
这个得区分不同情况。
一要看借贷主体是否是自然人:若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借期内视为不支付利息。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可以根据市场利率等因素合理主张利息。
二要看主张的利息是借期内还是借期外:若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出借人可依法主张年利率6%的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作者:孙长清
编辑:徐觉龙
审核校对:徐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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