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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的年,中国农村启动了建国以来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四十年后的今天,对于当时的“分田到户”,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两种观点主要集中在“生产积极性”和“粮食产量”两个点上。
支持者认为,过去的大集体经营属于“大锅饭”形式,容易滋生平均主义,分田到户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很快解决了温饱问题。
反对者认为,过去大集体经营不存在“养懒汉”问题,群众生产积极性很高,分田到户是“单干私有制”,而且严重阻碍规模化机械化发展。分田到户后“粮食产量高”的原因完全是种子、化肥、农药的功劳,与分田到户没有关系。
那么,如何看待以上两种观点呢?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从新中国成立到年的三次“土改”
(一)、第一次“土地改革”
其实,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次土地改革应追溯到解放前(——)的“解放区”。准确的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次“土改”应该称作“土地革命”。当时叫“打土豪,分田地”,是将少数地主富农手里的土地没收,分给没有土地的农民,所以,这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不能叫作“改革”,这一次土地革命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的年才基本结束。
这第一次“土地革命”的目的是彻底推翻封建统治,实现农民“耕者有其田”,人人有地种的社会主义制度,但这次土地革命的结果只是改变中国农村少数人拥有土地而多数人没有土地的现状,并未改变土地性质,土地依然属于私有性质,可以买卖。
由于土地私有制,可以买卖,一些有钱人又开始购买土地,而一些分到土地的农民,家庭突发状况,无奈之下,只好卖了刚分到的土地,又变为无地农民,又只好租种他人的土地,更加贫困。长此下去,土地又会像旧社会一样集中到少数人手里。鉴于这种情况,对农村土地必须进行第二次改革。
(二)、第二次“土地改革”
第二次土改开始于年,形式是将农民手里的土地全部收归公有,成立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土地归公社所有,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和分配形式,实行计划经济,土地大集体经营。
有很多人不知道,既然82年进行第三次土地改革,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好,那为什么40年前的58年要土地归公,实行计划经济大集体经营呢?为什么不从那时候就继续分田到户土地家庭经营呢?
这是大家对当时国家的基本国情和“优先发展工业”的基本国策不了解。当时之所以实行计划经济,土地大集体经营并不是说“计划经济”优于“市场经济”,土地大集体经营优于家庭经营,而是国家“优先发展工业”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从年到年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也就是将过去的一切旧制度改变过来,将封建主义社会改造为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是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摆在了国家领导人面前。
但是,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为什么连日本那样的弹丸之国都敢欺负我们泱泱大国?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工业太落后,尤其是我们的国防工业太落后,我们的武器太落后,尽管我们靠小米加步枪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但我们付出了太长的时间和太大的代价。历史证明,不发展工业,还会挨打,还会受欺负,所以,新中国成立后,“优先发展工业”是国家领导人最终的选择也是正确的选择。
然而,选择这条道路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全国人民要勒紧裤腰带过一段苦日子。因为,新中国成立时,我们的工业是非常落后的,尤其是国防工业,而发展国防工业不仅不赚钱还要花很多钱,钱从哪里来?轻工业几乎是一穷二白,没有税收,国家财政收入百分之九十要靠农业税收入,农民打下粮食,首先要完成公粮和征购粮任务,也就是农业税,再除去种子、饲料、储备粮,最后剩多剩少才分给农民。所以说,我们的工业化建设,九亿农民的功劳是非常大的,没有他们的牺牲和付出,就不可能完成工业基础建设。
其实,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走的也是这样一条道路,为了优先发展工业,实行计划经济,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实行集体农庄。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苏联用了很短时间内使国家工业一跃成为世界先进国家,但是,苏联当时的领导人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当工业化建立起来后,本应立即改变方式,把重点转移到提高人民生活上来,以工业反哺农业,反哺农民,但苏联领导人没有这样做,继续对农民进行压榨,导致苏联国民经济一直落后。这也是苏联后来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第三次“土地改革”
中国共产党正是吸取了苏联的教训,七十年代末,在工业基础建设完成后,立即改变方式,启动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由优先发展工业转入重视发展农业和农村,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为了保障10亿人口有饭吃,度过温饱,改革首先从农业和农村开始,土地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国农民是非常勤劳的,但同时也是很现实的,尽管过去土地都是集体的,似乎人人有份,但使用权没有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不是你想早点出工早点干完早点回家,你可以早点出工,但你绝不能早点回家。不是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不是你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一切都是上面说了算,队长说了算。你就是技术再熟练,再出工早,再干得好,最多比别人多赚2分工,干好干坏基本上一个样,平均主义比较严重,所以,生产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分田到户后,农民实实在在有了自己的土地,打下粮食,除了交公粮,剩下的全都是自己的,积极性肯定高了。出工早了,而且全家老少齐上阵,干活质量高了,因为是自家的地,长出来的是自家的粮食。因为,当时只有一个愿望,吃饱饭,至于种地赚不赚钱,还想不到这一层。
分田到户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这个观点是毋庸置疑的,粮食产量迅速提高也是事实,我这里有一段《中国青年报》最近发表的文章:“正是由于体制改革,我们的经济获得巨大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创造了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年,我国农村市场年均增长4.8%,是—年的2倍。其中,年,粮食产量一跃达到4亿吨,比年增长了33.6%,加入世贸不到10年,我国的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总之,我国从新中国成立到年,农村土地经历了三次改革,第一次从年到新中国成立的年,打土豪分田地,属于“土地以革命”,土地性质私有制,家庭经营;第二次从年到年,土地收归国家和集体,土地性质属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第三次是从年至今,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家庭经营。
二、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目的不完全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
对于分田到户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到底和分田到户有没有关系,网络上争论不休,认为没有关系的人说,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完全是种子、化肥、农药的功劳,与分田到户毛关系也没有;认为有关系的人说,分田到户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的主要原因。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分田到户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和良种、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大幅度增加的确有非常重要的关系,也是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的重要原因,这个毋庸置疑,但分田到户提高了农民责任心、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两者缺一不可。只能说,在种子、化肥、农药等使用量相同的条件下,家庭经营比大集体经营效果肯定要好。
至于说分田到户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确有一定道理。然而,任何一种政策的出台,都不看十全十美,也不是长期不变的,只有权衡利弊后,利大于弊就是好政策,不足之处可以在实施过程中逐一改进,使之尽量趋于完善。
从实际讲,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规模化机械化程度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你现在到农村看看,不要说沿海平原地区和东北平原地区农村早已实现了规模化和机械化耕作,即便是偏远山区,也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可以说,现在用牛耕地、手工收割的农村已经很少了。
根据我国山地多的基本国情,也只能是适度的规模化,大多数山区农村基本上没有实现规模化耕作的条件,你就是恢复到过去的大集体,土地依然是碎片化、难以集中连片,大多数农村还是要实行小农户家庭经营。
另外,即便是可以集中连片实行规模化耕作的农村,也必须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形式实现规模化耕作。因此,未来农村土地的经营主要是公司+家庭农场+小农户三种方式。
下面说说这篇文章标题的重点: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目的并非完全为了提高粮食产量。
如果你把我国年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解为仅仅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就错了。
中国改
那么,这一改革成果离不开农村土地改革。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分田到户后,仅仅用了几年时间,便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且人民的生活水平又从吃饱开始向吃好努力。而解决14亿人口吃饱饭,并从小康走向富裕正是得益于分田到户的土地改革。
所以,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更重要的目标是为了让农民永久性拥有土地使用权,稳定农村土地关系,让农民吃个定心丸,所以,对农村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实行确权登记并颁证,从法律上保护农民利益不被侵犯。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八亿在册农民,农业强,国家才能强,农村振兴,才能实现伟大的复兴,农民富裕,国家才能真正走向富裕。所以,让农民永久性拥有土地使用权是我国遗像长期的基本国策,这也是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次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第二次承包到期后再顺延30年,一直到年的原因。
总之,农村土地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仅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农村农民和土地关系,让农民永久性拥有土地使用权。农业强大了,国家就强大了,农村振兴了,复兴伟业就实现了,农民富裕了,国家就真正富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