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12日至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12月12日。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人。
备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元/月、层级工资元/月、津补贴元/月和绩效工资元/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局属单位、市内五区公安分局(长安、桥西、新华、裕华、高新区)等有关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